关于印发磷石膏喷筑式复合墙体计价定额项目(试行)的通知
各市(州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,各有关单位: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
新路的意见》(园发[2022] 2号)和《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》(黔府发[2018]10号)精神,按
照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<贵州省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黔建科通[2018]276号)和《关
于发布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“十三五”推广应用和限制、禁止使用技术目录(第二批)的公告》(黔建科通[2020]65号)
要求,在广泛征集我省建筑业实际应用的基础上,组织编制了磷石膏喷筑式复合墙体计价定额项目(试行),予以发布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